本文主要进行试验设备管理中的校准过程控制分析,具体分析内容如下:
1.试验设备上的计量器具由计量中心建帐,计量中心与使用单位主管技术员共同商定校准周期。
2.试验设备所带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维护人员按检定时间送计量中心进行检定。
3.试验设备所带的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后,进行试验设备的性能调试、参数标定。试验设备性能调试、参数标定工作由试验设备使用单位技术员进行。
4.试验设备的放置要求及环境要求应满足试验设备技术资料规定的环境要求或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要求。
5.性能调试、参数标定所用核查标准,必须在有效期内。
6.性能调试、参数标定必须符合试验设备所要求的环境和工况。
7.性能调试校准合格的试验设备,视为合格试验设备,由计量中心检定员、设备操作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共同签署“试验设备校准合格证”,并贴在设备明显处。
8. 试验设备的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需经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9.无检定规程的试验设备,使用单位主管技术员根据试验设备的技术资料,自行编制校准规范。
10.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计算机软件)由使用单位主管技术员进行备份,并定期检查程序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做出相应的检查记录。
11.无核查标准(指标准件)的试验设备,其检定项目,在暂行校准规范中明确。
12.修理后的试验设备,按本细则“5.8~5.10”条款进行调试和参数标定。
13.试验设备经校准合格,对可能影响其性能的可调部位进行封印,封印由试验设备使用单位的维护人员进行。
14.封印完整性遭破坏的试验设备,按本细则“5.8~5.10”条款进行性能调试及参数标定,经确认合格,重新封印。
15. 试验设备维护者要认真填写试验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设备检修记录格式由使用单位自行设计。
16.试验设备校准方法的编写要求参照《在计量认证工作中对编写计量器具校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检验方法的要求》。
17.试验设备校准方法由使用单位技术员负责编制,使用单位领导审核,经品质管理部会签,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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