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订试验设备检定校准周期时往往统统“一年”或对部分使用频率低的设备随意规定周期,这样往往会导致试验设备检测检定校准周期确定不合理的情况出现。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出现,我们在制订检定校准周期时应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和确定基本原则需要执行。
1.注意事项
a.相关标准或规程中有规定的应按规定时间进行:
b.标准、规程中无规定的应根据使用过程对试验设备性能的了解、使用的环境,涉及检测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计量校准部门的建议等确定合理的周期。
2. 确定基本原则
制定或修订试验设备检测规程时应依据下述基本原则明确确定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对在用计量器具检定时间间隔的调整或校准时时间间隔的确认也可参照下述基本原则执行。
原则一:
制定或修订试验设备,比如计量器具检定规程时,应根据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本身特征(如计量器具的工作原理、结构型式与所用材质)、计量器具的性能要求(如最大允许误差、测量重复性与测量稳定性)以及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如环境条件、使用频度与维护状况)来确定其检定周期。
原则二:
确定试验设备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时,首先应明确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一般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大于等于90%。
原则三:
试验设备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确定应恰当地选用反应法或最大似然估计法中某一种或某几种合适的方法进行分析测算。
在三个原则的基础上,确定试验设备检测检定周期时,还要以保证一定测量可靠性为前提,由计量器具本身性能、特征、使用状况决定的。而且周期是通过科学测算而来,必须按规程规定的周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当出现故障或不合格修复后;使用频次高、环境恶劣的情况时,应缩短周期;当核查几年来的校准结果。按JJF1139-2005调整时间间隔时,属延长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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